恒工有限由魏志勇、谭便河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魏志勇以货币+实物方式出资800万元(货币出资300万元,实物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谭便河以货币方式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2011年11月14日,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企业名称为“邯郸市恒工冶金机械有限公司”。2012年5月7日,武安中策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魏志勇先生申报资产价值咨询项目评估报告书》(武策评报字(2012)第079号),根据该评估报告,魏志勇本次用于实物出资的资产包括在建工程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在建工程资产评估价值为88.8825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评估价值为422.735万元,魏志勇用于实物出资的资产合计评估价值为511.6175万元。2012年5月20日,魏志勇和谭便河共同签署《邯郸市恒工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章程》,载明:魏志勇认缴注册资本8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和实物出资;谭便河认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恒工有限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2012年5月24日,河北天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冀昊成会验字(2012)第91号),审验证明,截至2012年5月24日,恒工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合计1,000万元,方式为货币和实物出资,其中谭便河以货币出资200万元,魏志勇以货币出资300万元,以实物出资511.6175万元,其中5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1.61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8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73号),认定魏志勇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形式出资依据不足,该笔出资实际为魏志勇以其为邯郸市恒工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代付的土地出让金对应的债权作为出资;验资报告中认定魏志勇以在建工程-办公楼、宿舍楼出资,金额为88.8825万元,因未能提供相关的合同、发票、资金支付凭据等资料,魏志勇已通过货币资金进行了出资置换。2012年5月25日,经成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恒工有限取得了注册号为13042400000904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是由恒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2020年8月8日,恒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截至2020年5月31日的恒工有限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6,670,226.05元后的净资产271,285,727.12元为基础,按1:0.2024的折股比例折为54,900,000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54,900,000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净资产超出部分216,385,727.12元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8月8日,恒工有限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将恒工有限的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发行人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股份类别、股本总额及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和方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进行了书面约定。2020年8月24日,恒工精密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恒工有限变更为恒工精密。2020年7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86号),恒工有限截至2020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77,955,953.17元,扣除专项储备6,670,226.05元之后的净资产为271,285,727.12元,根据折股方案按1:0.2024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5,490万股,每股面值1元,大于股本部分216,385,727.12元计入恒工精密的资本公积。2020年7月24日,中天华出具《河北恒工机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所涉及河北恒工机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0774号),截至2020年5月31日,恒工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33,484.43万元。2020年8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恒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7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8月24日止,恒工精密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恒工有限截至2020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77,955,953.17元,扣除专项储备6,670,226.05元之后的净资产值为271,285,727.12元,根据折股方案按1:0.2024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5,490万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本5,490.00万元,超过股本部分216,385,727.12元计入恒工精密的资本公积。2020年9月11日,恒工精密取得了邯郸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变更后《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49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