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行人前身是成立于2018年4月26日的无锡理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行人系由理奇有限经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18日,宁波志联、无锡罗斯、宁波盈余三方签署《无锡理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理奇有限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由宁波志联以货币方式认缴3,200.00万元,无锡罗斯以货币方式认缴2,400.00万元,宁波盈余以货币方式认缴2,400.00万元。同日,理奇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通过公司章程。2018年4月26日,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02830113-3)公司设立[2018]第04260004号《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核准理奇有限登记成立。2018年4月26日,理奇有限取得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5MA1WF5G13H的《营业执照》。2023年9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100Z0825号)。经审计,截至2023年5月31日,理奇有限净资产为62,805.91万元。2023年9月26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锡理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4393号)。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理奇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9,259.69万元。2023年10月12日,理奇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同意以202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按5.82075:1的比例全额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每股面值1元,共计10,790万股,未折股部分52,015.91万元将全额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公司名称为“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10,790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90万元。2023年10月28日,宁波志联、陆浩东、无锡志诚合、宁波志宜、谢立坚、徐佳华、吴秋雅、马正光、陈海民、长江晨道、无锡云林共同签署《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23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同时选举出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10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100Z0046号),确认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2,805.91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其中计入股本10,790.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2023年11月28日,理奇智能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025年5月26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关于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说明》,就追溯调整后的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复核确认。经复核,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净资产为56,125.30万元。2025年5月26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净资产评估价值变动的说明》,确认调整后理奇有限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1,852.06万元。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董事、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溯调整公司整体变更时净资产情况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无锡理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份改制基准日账面净资产数额的追溯调整,同意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确认后截至2023年5月31日审计净资产56,125.30万元,按5.20160:1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每股面值1元,共计10,790万股,未折股部分全额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同时确认净资产数额追溯调整事项未导致理奇智能发起设立时的总股本、各方所持理奇智能的股份数量及其占比发生变化,各方对前述审计净资产调整事项、理奇智能的总股本及各方在理奇智能的持股数量及占比无任何异议、纠纷。2025年6月13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5〕146号),对理奇有限以202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理奇智能的实收资本进行验证,经复核,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以理奇有限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资本10,790.00万元,理奇有限将其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公司的实收资本10,79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