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9月21日,华曙有限取得由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湘)名内字[2009]第339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湖南华曙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9月28日,华曙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湖南华曙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公司由龚志先、龚志伟、蔡广龙、美纳科技4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首期出资1,200万元,由龚志先、龚志伟、蔡广龙以货币出资形式完成实缴,二期出资1,800万元,由美纳科技以非货币出资方式完成实缴);同时本次会议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009年10月15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所出具“利安达验字[2009]第K113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10月15日,公司已收到蔡广龙、龚志先和龚志伟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1,2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龚志先缴纳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龚志伟缴纳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蔡广龙缴纳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009年10月21日,华曙有限注册成立,并取得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301930000242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龚志先,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实收资本1,200万元),住所为长沙高新开发区火炬城MO组团北七楼,经营范围为大型激光分层制造机及配件、立体电路激光制造机及配件、塑胶材料、塑胶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研究开发新产品(需许可证、资质证的项目取得相应的有效许可证、资质证后方可经营)。2021年11月15日,华曙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21年9月30日为股份改制基准日,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1〕2-437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审计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华曙有限(母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23,185,150.02元。2021年11月29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2060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华曙有限(母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8,341.23万元。2021年11月30日,华曙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21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人民币523,185,150.02元中的360,000,000元折合为股本,每股面值1元,股本溢价163,185,150.02元计入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由全体发起人按照出资比例共享。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12月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验〔2021〕2-5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截至2021年11月30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湖南华曙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523,185,150.02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股本叁亿陆仟万元(¥360,000,000.00元),资本公积163,185,150.02元。2021年12月08日,公司在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696213142E的《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