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04年12月,有限公司成立: 厦门恒坤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是由厦门市恒坤工贸有限公司和陈江福于2004年12月10日共同出资200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厦门市恒坤工贸有限公司实物出资126.795万元,货币出资63.205万元,合计出资190万元,陈江福货币出资10万元。 2004年11月16日,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为“光明评估字(2004)第L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恒坤工贸用以出资的实物资产即26台(套)机器设备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126.795万元。 根据厦门市和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3日出具编号为“和祥所(2004)验资字第1616号”《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11月22日,恒坤精密(筹)收到股东恒坤工贸、陈江福合计缴纳的第一期出资136.795万元,其中,恒坤工贸以实物出资126.795万元,陈江福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 2004年12月10日,恒坤精密取得了厦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50203202108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江福,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浦南一路37号厂房,营业期限为200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0日。根据“光明评估字(2004)第L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时实物资产26台(套)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共计1,359,599.99元,而所附发票金额共计512,999.99元。经主办券商查阅设备交换清单,并与《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清查评估明细表比对,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股份公司现存有当时用以出资的实物资产26台(套)机器设备中的18台(套)机器设备,上述18台(套)设备按评估时点评估价值合计为970,200.00元,占《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1,267,950.00元的76.52%,其余8台(套)机器设备均已报废。 截至2014年9月30日,股份公司现存恒坤工贸用以出资的实物固定资产的净值为49,488.18元。 主办券商认为,虽然实物出资的购置发票存在缺失现象,但鉴于上述出资已经《验资报告》的验证和股东确认,并办理了工商登记,且已交付至股份公司使用,至今无任何第三人对上述实物出资行为和资产主张权利或提出质疑,其来源及权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无法核实的实物资产的金额占公司目前注册资本的比例很小,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同时,厦门工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易荣坤已承诺,上述出资实物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如若今后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出资资产主张权利或提出其他任何权利要求,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补偿等方式,并赔偿因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2005年4月25日,有限公司第1次股权转让: 2005年4月12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厦门市恒坤工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95%(出资额190.00万元,含126.795万元实缴出资额及63.205万元认缴出资额)的股权转让给易荣坤,易荣坤以现金支付厦门市恒坤工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26.795万元,并由其于2005年11月9日前将有限公司第二期出资额63.205万元缴足。2005年4月12日,各方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5日取得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32021081)3、2005年6月21日,股东缴纳第二期出资: 根据厦门市和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5日出具的编号为“和祥所(2005)验资字第1310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6月13日,有限公司收到股东易荣坤缴纳的第二期货币出资63.205万元。 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1日取得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32021081)4、2006年7月12日,有限公司第1次增资: 2006年7月5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万元,其中,易荣坤出资475万元,陈江福出资25万元。根据厦门永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7日出具的编号为“厦永瑞恒信验(2006)Y284号”《验资报告》,截至2006年7月7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易荣坤、陈江福合计缴纳的出资3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2日取得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32021081)5、2009年2月26日,有限公司第2次股权转让: 2009年2月9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易荣坤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出资额10.00万元)的股权以10.00万元转让给刘朝军。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6日取得厦门市海沧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32021081)6、2009年12月16日,有限公司第2次增资: 2009年12月10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易荣坤认缴465.00万元,陈江福认缴25.00万元,刘朝军认缴10.00万元。根据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4日出具的编号为“厦门永大所验字[2009]第AY1437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12月14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易荣坤、陈江福、刘朝军合计缴纳的出资5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6日取得厦门市海沧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3200028557)7、2009年12月25日,有限公司第3次增资: 2009年12月22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10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股东易荣坤以货币出资93.00万元,股东陈江福以货币出资5.00万元,股东刘朝军以货币出资2.00万元。 根据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出具的编号为“厦门永大所验字[2009]第AY1453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12月23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易荣坤、陈江福、刘朝军合计缴纳的出资1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取得厦门市海沧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3200028557)。 8、2012年4月,有限公司第3次股权转让: 2012年3月10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刘朝军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的股权(出资额22.00万元)以45.00万元转让给易荣坤。 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取得厦门市海沧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3200028557)9、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013]京会兴审字第1222000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0,781,441.13元。 2013年12月22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3]第1-185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恒坤精密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4,400.07万元。 2014年1月6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在有限公司所享有的经审计净资产折股,其中20,781,441.13元,折合股本总额20,000,000.00元,剩余净资产781,441.13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1月21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014]京会兴验字第1222000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4年1月21日,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为基础折为2,000.00万股,剩余部分进入资本公积。 2014年1月2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议案。 股份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取得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3200028557).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司存在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陈江福的个人所得税事宜已由公司代扣代缴。 股东易荣坤已申请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获得税务主管部门的同意。 10、2014年8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4年6月26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1040.00万元,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变更为304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厦门神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950.40万元,认购注册资本432.00万元,其余518.4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资阳弘信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765.6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48.00万元,其余417.6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杨辉炫以货币出资305.8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39.00万元,其余166.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高金飘以货币出资193.6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88.00万元,其余105.6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王廷通以货币出资72.6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3.00万元,其余39.6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于2014年7月1日出具的编号为“(2014)兴华福建验字第2001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股份公司已收到厦门神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阳弘信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杨辉炫、高金飘、王廷通合计缴纳的出资款2,288.00万元,其中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40.00万元,超过部分1,24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均为货币出资。 股份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取得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2000805299)。 股份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定向发行普通股票470.4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70.4万元,由股东厦门神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968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40万元,其余人民币52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新股东廖泉文出资人民币66.88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4万元,其余人民币36.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2015年8月1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6200000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