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行人的前身合肥智聚系由合肥才聚于2016年6月13日出资设立。作为发行人成立时的唯一股东,合肥才聚于2016年6月13日就成立合肥智聚等相关事项作出股东决定,合肥智聚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2016年6月13日,合肥才聚签署了《合肥智聚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章程》。2016年6月13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MA2MWUT60Q”的《营业执照》。2017年4月17日,合肥才聚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23年5月13日,德勤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3)第S00406号”《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3月31日,睿力集成(单体)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6,706,260.57万元。2023年5月13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2032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7,499,144.25万元。2023年6月6日,睿力集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德勤审计的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净资产67,062,605,743.61元为基础,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计5,363,300.00万元,每股面值为1元,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23年6月26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关于共同发起设立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约定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就股本与股份比例,各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筹建发行人的相关事宜、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同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名称变更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363,300.00万元,睿力集成以经德勤审计确认的截至整体变更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的净资产67,062,605,743.61元,按1:0.7997(四舍五入保留前四位小数)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计5,363,300.00万元,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股份公司的股本分为等额股份,总股份数为5,363,3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23年6月27日,公司领取了合肥市场监管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MA2MWUT60Q”的股份公司营业执照。2023年6月28日,德勤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3)第00178号”《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6月26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睿力集成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5,363,300.00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