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石家庄尚太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5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审[2020]531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4月30日,尚太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124,530,935.18元。 2020年7月6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70004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4月30日,尚太有限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125,842.74万元。 2020年8月7日,尚太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尚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同日,尚太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尚太有限截至202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124,530,935.18元折股,整体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8,891.67万元,股份总额为18,891.67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8月8日,尚太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发行人设立相关的议案。同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38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8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尚太有限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124,530,935.18元。 2020年8月25日,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尚太科技上述相关登记,并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30679932938G),发行人依法完成了有限责任公司整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程序,发行人依法设立。 2021年3月20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专[2021]5653号《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的专项说明》,对改制基准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增2020年4月30日净资产308,492.14元,更正后的净资产为1,124,839,427.32元。 2021年3月21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评估结果调整的专项说明》,对发行人改制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评估值为125,873.59万元。 2021年4月8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4月8日,发行人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尚太有限净资产调整事项进行确认,并同意根据调整后的净资产值对《发起人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