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3年5月3日,泰县计划委员会作出《泰县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泰县扬动物资公司的批复》(泰计[1993]495号),同意设立泰县扬动物资公司,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1993年12月22日,扬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扬州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注册资金证明书》(扬会验〔93〕字第495号),确认泰县扬动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由扬州市扬子机械厂出资14.50万元、扬州市动力机厂出资10.00万元、扬州市动力机厂经营部出资5.5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1993年12月29日,扬动物资主管部门泰县机械电子工业局审查同意了《泰县扬动物资公司章程》。1993年12月31日,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泰县扬动物资公司章程》。《泰县扬动物资公司章程》经泰县机械电子工业局审查同意并经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后生效。1994年1月5日,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泰县扬动核发注册号为14079778-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4年10月,经姜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泰县扬动更名为姜堰市扬动物资公司。1996年7月,经姜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扬动物资更名为姜堰市扬动机电实业公司。发行人前身为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系根据姜堰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同意姜堰市扬动机电实业公司改制为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并承租、受让扬动股份部分资产的批复》(姜改办批〔2002〕44号),由程俊明与扬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2002年10月14日,姜堰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姜会评〔2002〕第078号),以2002年10月14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姜堰市经济发展局委托申报的扬动机电全部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扬动机电资产总额为558,699.50元,负债总额为36,201.43元,净资产为522,498.05元。2002年10月17日,程俊明、扬动股份签署《设立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认购协议书》,约定扬动股份以原企业净资产出资5万元,程俊明以原企业净资产出资45万元。同日,扬动电器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通过扬动电器的公司章程。2002年10月25日,姜堰市财政局出具《关于姜堰市经济发展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意见的批复》(姜评准〔2002〕3号),对姜堰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姜会评〔2002〕第078号)所评估的扬动机电全部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项目予以核准。2002年10月29日,姜堰市经济发展局向姜堰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姜堰市扬动机电实业公司改制为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的请示》(姜经发〔2002〕140号),请示将扬动机电改制为有限公司,集体资本全部退出,由程俊明和扬动股份共同投资50万元,注册成立新企业“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同日,程俊明、扬动股份签署《改制资产转让协议书》2002年10月31日,姜堰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姜堰市扬动机电实业公司改制为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并承租、受让扬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批复》(姜改办批〔2002〕44号),批复如下:“①扬动机电系集体企业,经姜堰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经财政局确认的资产总额(不含土地使用权)为558,699.50元,负债总额为36,201.43元,净资产522,498.05元,同意将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包括土地使用权之外的无形资产)一次性以50万元价格转让给改制后的扬动电器;②改制后的扬动电器注册资本为50万元,由自然人程俊明出资45万,扬动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万元,改制前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有限公司承担;③改制后的扬动电器以竞价承租方式取得扬动股份696万元固定资产、2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承租权,年租金122万元,以协商承租方式取得扬动股份131万元固定资产的承租权,年交租金5万元,程俊明以协商转让方式受让扬动股份958.53万元流动资产。”2002年11月1日,扬动股份向扬动电器银行账户缴存5万元。2002年11月4日,程俊明向扬动电器银行账户缴存45万元。2002年11月4日,姜堰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书》(姜会验(2002)第246号),验证程俊明、扬动股份已向扬动电器足额缴纳了50万元注册资本。2002年11月6日,泰州市姜堰工商局核准了注册内容并向扬动电器核发了注册号为321284210122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4年8月,经泰州市姜堰工商局核准,扬动电器更名为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