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2013年4月20日,许韬、彭国辉、王金星、杨艳萍、涂志文、陶定安共同签署《深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章程》,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设立首航有限,首航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2013年6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首航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7429342)。 2014年4月12日,深圳思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深思创所(内)验字[2014]第00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10月14日,首航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二)公司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首航有限设立时,王金星接受委托代易德刚持有首航有限股权,杨艳萍接受委托代杨剑平持有首航有限股权;截至2017年8月,发行人股东曾经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已全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杨剑平股权代持情况 (1)代持形成的情况 2013年6月,杨剑平委托其姐姐杨艳萍与许韬、彭国辉、王金星、涂志文、陶定安共同投资设立首航有限。2013年6月首航有限设立时,杨艳萍出资70.00万元取得首航有限14.00%股权,该等股权实际系杨艳萍代杨剑平持有。 (2)代持股本演变与解除情况 2016年1月,许韬、仲其正、姜毅认缴首航有限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杨艳萍代持股权比例因首航有限增资而被动稀释为7.00%。 截至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前,杨艳萍持有首航有限7.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0.00万元。2016年杨剑平从首航有限离职,2016年8月,杨艳萍按照杨剑平指示将其持有的首航有限70.00万元出资(占比7.00%)转让给许韬,双方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格为90.00万元。 2016年8月24日,首航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杨艳萍与杨剑平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3)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杨艳萍、杨剑平与许韬之间不存在因委托持股引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纠纷,股权权属不存在争议,许韬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权代持、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2、易德刚股权代持情况 (1)代持形成的情况 2013年6月,易德刚委托其弟弟王金星与许韬、彭国辉、杨艳萍、涂志文、陶定安共同投资设立首航有限。2013年6月首航有限设立时,王金星出资100.00万元取得首航有限20.00%股权,该等股权实际系王金星代易德刚持有。因易德刚当时在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宿迁砥砺前行智能制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易德刚委托其弟弟王金星代持股份。 (2)代持股本演变与解除情况 2016年1月,许韬、仲其正、姜毅认缴首航有限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王金星代持股权比例因首航有限增资而被动稀释为10.00%。 2016年8月,首航有限全体股东同比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其中易德刚以王金星名义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00.00万元,易德刚委托王金星继续代为持有首航有限10.00%股权。 截至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前,王金星持有首航有限10.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00.00万元。2017年8月,易德刚与王金星解除股权代持关系。王金星将其持有的首航有限500.00万元出资(占比10.00%)转让给易德刚,双方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格为0元。 2017年8月9日,首航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王金星与易德刚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3)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易德刚与王金星之间不存在因委托持股引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纠纷,股权权属不存在争议,易德刚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权代持、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2020年9月24日,首航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首航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按照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作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同意首航有限整体改制后名称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8280号),首航有限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8,532,172.48元。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深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以审定后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0)第40075号),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航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58,558,986.41元。 2020年9月24日,首航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将首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0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创立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10月10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8604号),验证各发起人认缴的发行人股本已足额缴纳。 2020年10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07111227X8的《营业执照》,首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会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5299号),改制基准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因股份支付调整等原因,经追溯调整后,股改基准日净资产为133,060,825.31元,调减股改基准日净资产5,471,347.17元。由于经调整后股改基准日公司净资产大于股改时股本数50,000,000元,该等调整事项不影响股改时注册资本充实情况。 2022年5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审计追溯调整导致折股净资产减少事宜予以确认的议案》等议案,同意进行追溯调整,累计调减股改基准日净资产金额5,471,347.17元。 |